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