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建立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议市科普工作规划,提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 (二)审定市科普工作规划实施方案; (三)审议科普发展政策措施、科普场馆建设、经费安排等重大事项,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作出相关决定; (四)审定科普工作评估报告; (五)统筹协调科普工作重大事项; (六)研究处理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