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科普活动

第七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科普活动 第七十五条 每年九月第三周为深圳科普周。 市、区科学技术协会应当制定深圳科普周活动方案,确定科普主题和主要科普活动计划,组织、协调、指导相关单位开展下列活动: (一)围绕全国科普日、深圳科普周主题开展科普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 (二)举办科普讲座、科普展览、科技咨询、科技交流论坛、科技创新竞赛等活动; (三)评选优秀科普作品、科普产品、科普平台等; (四)其他科普活动。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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