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科普资源 第六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科普资源 第六十一条 科普基地的门票收入可以依法免征相应税收。 市科学技术协会负责科普基地自用进口影视作品的认定审核,认定结果由市科技创新部门发布,并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减税或者免税。 企业捐赠科普基地、科普示范点建设和运营的,可以依法扣除所得税。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