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九条 市科学技术协会指导、监督、检查市科普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落实情况,向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作年度工作报告。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