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
未分类

第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 未分类 第十一条 实行统计调查项目公告制度。统计部门应当将批准或者备案的统计调查项目在实施前通过报纸、互联网或者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告。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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