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附则 第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条 绿化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植护并重、严格管理的原则,兼顾自然生态效应和景观功能效应,推行立体绿化等绿化新形式,适时调整绿化建设和养护标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