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已建成的配套绿化用地的功能。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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