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推行和鼓励立体绿化。立体绿化实行科学规划、部门统筹、社会参与、多元推进。 本条例所称立体绿化,是指以建筑物、构筑物为载体,以植物为材料,以屋顶绿化、架空层绿化、墙体绿化、棚架绿化、桥体绿化等方法实施的绿化。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