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新建公共建筑及新建高架桥、人行天桥、大型环卫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实施立体绿化。 鼓励对前款以外的新建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适宜实施立体绿化的既有建筑物、构筑物、公共空间及边坡实施立体绿化。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