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古树名木特别保护

第五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古树名木特别保护 第五十二条 古树名木树冠垂直投影线外五米范围内为古树名木的保护范围。 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古树名木树干边缘外围设置保护设施,并设立统一的古树名木标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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