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古树名木特别保护 第六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古树名木特别保护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未按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立告示牌的,由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千元罚款。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