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绿色金融发展,提升绿色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推进深圳可持续金融中心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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