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财务与会计

第七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财务与会计 第七十一条 公司当年无盈余时,不得分配股利。但法定公积金已超过注册资本额的百分之五十时,经股东代表大会特别决议,可就其超过部分,按不超过一年期限银行储蓄存款利率的比例派发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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