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行业协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接受财政部门监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设立独立的财务和银行账户。行业协会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按照国家规定保管。 市财政、税务部门应当加强行业协会的票据管理,指导行业协会依法使用财政票据或者税务票据。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