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理事会、监事会均不履行召集会员(会员代表)大会职责的,五分之一以上的会员可以联合推举召集人召集和主持。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