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附则 第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附则 第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以及有关单位应当扶持和促进行业协会的发展,支持和推动行业协会依法独立开展活动、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