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规划土地监察工作,规范规划土地监察执法行为,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保护土地资源,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