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招聘条件和程序 第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招聘条件和程序 第十六条 招聘辅警应当发布公告公开招聘。公告应当载明招聘的职位、名额、报名条件、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须知事项。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