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文职辅警可以采用劳务派遣方式招录,其招聘和管理依照本条例相关规定由劳务派遣协议另行约定。但是,应当严格控制文职辅警的招录规模。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