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 未分类 · 第一节 食品安全相关标准 第二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 未分类 第一节 食品安全相关标准 第二十三条 鼓励食品以及食品相关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国家和地方标准为基础,借鉴国际标准和国内外先进标准,制定和发布食品相关团体标准。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食品相关团体标准管理制度,引导和规范食品相关团体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