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电梯安全条例 第二十三条 温州市电梯安全条例 第二十三条 鼓励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既有住宅申请加装电梯的,应当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要求。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加装电梯正式投入使用前,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4-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