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养犬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湖州市养犬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禁止在住宅小区、办公楼内从事犬只销售、诊疗、训练、美容、寄养等经营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