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九条 湖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并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人的不良信息,依法记入其信用档案。对违反本条例规定,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行为,可以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8-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