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四章 促进与保障 第二十六条 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四章 促进与保障 第二十六条 建立本市行政区域内文明行为数据的归集整合制度。受到表彰的文明先进模范、文明行为,纳入信用湖州信息系统。违反本条例规定并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人的不良信息,依法记入其信用档案。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