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2018-09-05 共 40 条

点击下方法条编号可查看完整原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文明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 第二条 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文明行为,是指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维护公序良俗,引... 第四条 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应当坚持党委领导、政府实施、社会参与,遵循以人为本、统筹推进、奖惩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市、县(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市、县(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具体负... 第六条 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 第七条 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公民应当积极支持、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国家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 第八条 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通过刊播公益广告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文明规范、文明礼仪,报道文明行为先进模范,批...

第二章 鼓励和倡导的文明行为

第九条 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二章 鼓励和倡导的文明行为 第九条 全社会鼓励下列行为: (一)扶老、救孤、助残、济困、赈灾、优抚、助学、医疗救助和关爱特殊群体等慈... 第十条 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二章 鼓励和倡导的文明行为 第十条 全社会倡导下列行为: (一)爱护公共设施,节约公共资源; (二)遵守公共秩序,注重公共礼仪,言行...

第三章 禁止的不文明行为

第十一条 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三章 禁止的不文明行为 第十一条 城市、镇建成区内携犬出户的,应当由成年人采用牵引带牵引等方式约束犬只,并及时清除所携犬只的粪便。 ... 第十二条 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三章 禁止的不文明行为 第十二条 在建筑物的阳台、窗户、屋顶、平台、走廊等空间,不得进行妨碍他人正常生活的浇灌、清理等活动。 不得从... 第十三条 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三章 禁止的不文明行为 第十三条 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的室内外区域禁止吸烟。 室内公共场所、... 第十四条 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三章 禁止的不文明行为 第十四条 在公共场所组织集会、娱乐、广场舞、商业展销等活动,应当合理选择时间、控制音量,不得制造噪声干扰他人... 第十五条 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三章 禁止的不文明行为 第十五条 不得在城市、镇建成区的禁止水域内进行洗澡、游泳、洗涤、捕捞等活动。 城市、镇建成区禁止水域的范围和... 第十六条 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三章 禁止的不文明行为 第十六条 驾驶或者乘坐车辆时,不得向车外抛撒物品。 驾驶机动车行经积水路段应当低速通过。 行人不得在车行道上... 第十七条 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三章 禁止的不文明行为 第十七条 在允许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城市道路、广场、公共停车场上,应当按照路面指示方式停放车辆。 不得以摆放物品... 第十八条 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三章 禁止的不文明行为 第十八条 住宅小区内停放机动车时不得妨碍共有道路通行,不得堵塞他人车库门,不得占用、损坏绿地,不得占用、堵塞...

第四章 促进与保障

第十九条 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四章 促进与保障 第十九条 市、县(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应当健全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建立文明行为评估体系以及标准,积极培育地方特色... 第二十条 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四章 促进与保障 第二十条 市、县(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应当建立文明行为表彰奖励制度,支持和推动各种形式的群众性创建活动。 鼓励和... 第二十一条 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四章 促进与保障 第二十一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以及相关主管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应当实施以下鼓励支持措施: (一)依法规范管... 第二十二条 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四章 促进与保障 第二十二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以及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市政、交通、文化、治安、卫生健康、大数据等文明基础设施的规... 第二十三条 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四章 促进与保障 第二十三条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应当制定文明行为规范引导措施和行业文明行为标准,并将文明行为培... 第二十四条 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四章 促进与保障 第二十四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行业协会等在依法制定居民公约、村规民约、管理规约、行业协会章程时,... 第二十五条 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四章 促进与保障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举报,对相关部门、单位不履行... 第二十六条 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四章 促进与保障 第二十六条 建立本市行政区域内文明行为数据的归集整合制度。受到表彰的文明先进模范、文明行为,纳入信用湖州信息系统。... 第二十七条 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四章 促进与保障 第二十七条 市、县(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应当设立不文明行为曝光平台,对违反本条例规定并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省的地方性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 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在城市、镇建成区内携犬出户,未履行约束犬只义务的,由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养犬主... 第三十条 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在建筑物的阳台、窗户、屋顶、平台、走廊等空间进行妨碍他人正常生活的浇灌、清理... 第三十一条 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吸烟的,由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责令... 第三十二条 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公共场所组织集会、娱乐、广场舞、商业展销等活动时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第三十三条 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城市、镇建成区的禁止水域内进行洗澡、游泳、洗涤、捕捞等活动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 第三十四条 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驾驶或者乘坐机动车时向车外抛撒物品,属驾驶人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第三十五条 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在允许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城市道路、广场、公共停车场上未按路面指示方式停放车辆... 第三十六条 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在住宅小区内驾驶人停放机动车时妨碍共有道路通行、堵塞他人车库门的,由综合行... 第三十七条 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并采取辱骂、威胁、侮辱、推搡、殴打等方式打击报复劝阻人、举报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 第三十八条 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受到罚款行政处罚的行为人,可以申请参加社会服务。行为人完成相应社会服务的,经相关主管... 第三十九条 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相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有权机关按...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条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