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第二十六条 湖州市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电梯交付使用后,电梯制造单位、维护保养单位以设置主板控制器密码等方式,影响电梯安全使用和维护保养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4-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