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 第四章 产业发展促进 第三十六条 湖州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 第四章 产业发展促进 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鼓励农村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组建经济联合体,促进集体经济创新发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4-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