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 第四章 产业发展促进 第二十九条 湖州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 第四章 产业发展促进 第二十九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相关政策,推动传统种养业转型升级,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支持建立现代农业生产体系、产业体系和经营体系,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4-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