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 第五章 保障和引导 第四十五条 湖州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 第五章 保障和引导 第四十五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美丽乡村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标准,开展示范创建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4-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