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十五条 滨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十五条 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应当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