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海岸带生态保护与利用条例 第二章 规划 第十四条 滨州市海岸带生态保护与利用条例 第二章 规划 第十四条 在海岸带范围内,除严格保护区域和限制开发区域外,划为优化利用区域。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