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漯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向有关部门检举或者投诉。有关部门对检举或者投诉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检举人或者投诉人。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2-1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