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和修改 第十一条 漯河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和修改 第十一条 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由组织编制机关通过政府网站、报刊等媒体,或者城市展示馆向社会公开。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4-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