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章 市容管理 第二十二条 漯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章 市容管理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止区域内进行露天烧烤或者为露天烧烤提供场所。在其他区域进行露天烧烤经营的,应当使用无烟烧烤炉具或者油烟净化设施,保持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