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散煤污染防治条例

第九条

漯河市散煤污染防治条例 第九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本行政区域内集中供热,集中供热未覆盖的区域逐步实现地热、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能源替代全覆盖。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2-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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