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海岸带保护条例
第二章 保护规划

第十六条

潍坊市海岸带保护条例 第二章 保护规划 第十六条 海岸带保护专项规划应当根据海岸带自然环境保护及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将海岸带划分为严格保护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优化利用区域,分别制定保护目标及管控措施。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海岸带保护专项规划,设立海岸带标识,明确海岸带及其内部各类区域的边界,公示管控要求。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2-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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