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潍坊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突发事件应对期间,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导物业服务人开展相应级别的应对工作,并依法给予应急物资和资金支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2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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