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青州古城保护条例 第三章 保护 第十三条 潍坊市青州古城保护条例 第三章 保护 第十三条 青州古城应当整体保护,保持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1-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