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 第三章 服务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五条 潍坊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 第三章 服务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五条 服务对象对12345热线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和工作作风等,有权如实进行评价、投诉和举报。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