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 第四章 受理办理与督办考核 第十七条 潍坊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 第四章 受理办理与督办考核 第十七条 12345热线提供二十四小时(含节假日)人工服务,全时段受理热线事项。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