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潮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推动将文明行为规范纳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加强文明行为的宣传、教育和引导。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12-1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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