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马颊河保护应当坚持科学规划、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马颊河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制定马颊河水质保护目标,并向社会公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2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