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褒扬条例
第四章 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

第三十三条

烈士褒扬条例 第四章 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 第三十三条 烈士在烈士陵园安葬。未在烈士陵园安葬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得烈士遗属同意,可以迁移到烈士陵园安葬,或者予以集中安葬。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8-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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