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褒扬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烈士褒扬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位于境外的中国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由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外交部等有关部门办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8-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