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山体保护条例 第十三条 烟台市山体保护条例 第十三条 山体保护规划应当包括山体保护名录和保护控制线、管控措施、修复治理措施等内容。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2-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