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三章 保障与促进 第二十九条 烟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三章 保障与促进 第二十九条 鼓励和支持志愿服务。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的合法权益,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依法给予表彰和奖励。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7-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