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

第十七条

烟台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 第十七条 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为民营经济组织提供贷款保证保险、信用保险,提高民营经济组织贷款保证保险的信贷额度。
鼓励和支持融资租赁、典当、信托等机构为民营经济组织提供融资服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1-1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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