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海岸带保护条例 第八条 烟台市海岸带保护条例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海岸带的义务,有权对侵占、破坏海岸带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和投诉举报。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2-1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