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海岸带保护条例 第三章 保护 第十八条 烟台市海岸带保护条例 第三章 保护 第十八条 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围填海活动应当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2-1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